王金南:加快推进“双碳”立法,扩大气候投融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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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扩)建工业项目不再配套建设燃煤自备电厂,电力需求全部通过电网取电满足。现有使用自备煤电的企业逐步过渡为从电网取电。


中国工程院院士、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院长王金南日前建议,加快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立法,扩大气候投融资渠道,充分利用市场手段促进碳达峰。


他说,近年来,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立法和修法突飞猛进,但是在应对气候变化和低碳发展领域还没有专门的全国性法律,支撑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的法制体系薄弱,无法满足实际需求。


王金南认为,通过促进“双碳”立法,可以赋予碳排放峰值目标、总量和强度控制制度以法律地位,明确实现碳中和的能源生产和消费技术方向,引导建立全社会绿色低碳生活方式,保障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有序推进,也为政府管理部门分解落实碳减排目标、开展目标责任考核提供法律依据。


在具体的政策措施上,王金南认为,节能依然是首要任务,应依靠技术进步加快推进节能减排。他建议,全面强化物料循环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推动废钢资源回收利用,提高炼钢废钢比;推动废铝回收处理,提高废铝资源保级利用水平,大幅提高再生铝占比;综合利用固体废物开展水泥原料燃料替代,利用生活垃圾等替代水泥窑燃料,利用粉煤灰等替代石灰质原料。


同时,加大对新建煤电项目准入和现有煤电企业发电量约束,推进煤电灵活性改造。新(扩)建工业项目不再配套建设燃煤自备电厂,电力需求全部通过电网取电满足。现有使用自备煤电的企业逐步过渡为从电网取电。进一步推动淘汰小型燃煤锅炉、民用煤炉等低效用煤设施,推进燃煤锅炉和小热电关停整合。推动使用天然气或焦炉煤气替代煤炭生产甲醇。严格审批煤制烯烃和煤制乙二醇项目,除确需保障能源安全单列的煤化工示范项目外,原则上不再审批新的煤制油气项目。


王金南还建议,建立化石能源总量控制制度。各地应制定“十四五”及中长期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确定减煤路线图,保持全国煤炭消费占比持续快速降低,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要继续加大煤炭总量下降速度。同时建立碳排放总量控制和责任分担机制。充分利用市场手段促进碳达峰。在重点行业的原辅料、燃料、生产工艺、产品等环节实施价格调控激励政策,对低碳产品在税收方面给予激励。


171    2022-01-07 14:5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