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陈梦娜 宋薇萍)5月29日,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处长丁辉在第十届(2022)SIIFC国际研讨会上发表主旨演讲时表示,“十四五”是实现“双碳”目标的关键时期,生态环境部将充分发挥全国构建统一大市场的制度优势,积极通过政策协同和金融创新,加快推进气候投融资工作,为实现“双碳”目标和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做出积极贡献。目前气候投融资试点已基本完成了评审工作,即将全面启动运行。
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处长丁辉
丁辉表示,实现“双碳”目标过程中,有一项十分关键的决定性因素需要引起高度重视,那就是“资金”,或者说“投融资”问题。根据国内有机构测算,中国2021年至2030年间实现碳达峰的资金需求约为 14万亿元至22 万亿元,而从2030年碳达峰到2060年实现碳中和的资金需求则在百万亿元级别。
“因此,我们要大力引导金融部门和工商业对‘双碳’目标做出系统性响应,通过市场机制,特别是碳价传导机制,促进更多资金投向应对气候变化领域,助力“双碳”目标的实现。”丁辉说。
他表示,在推动气候投融资过程中,一些地方仍存在盲目上马“两高”项目和“一刀切”的问题苗头,还有一些地方仍然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地方保护主义,优惠政策向本土企业倾斜。此外,标准不统一也是制约气候投融资、绿色金融、转型金融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在现有的金融体系下,对气候投融资项目的界定还不够统一和规范,碳相关的信息披露要求还不够明确等。
丁辉认为,下一步应立足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从以下六个方面加快推进和不断完善气候投融资工作。
一是要有明确的市场界定和统一的支持项目清单,这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市场基础制度规则。气候投融资应紧紧瞄定“双碳”目标,严格科学界定气候投融资的支持范围和准入门槛,明确符合低碳转型特征的活动分类及其技术指标,对明显的落后产能和“两高”项目要守住底线。
二是要打造产融对接平台和完善信息共享机制,推进气候投融资市场设施的高标准联通。推动气候投融资发展的关键在于不断增强市场透明度,让金融机构和投资者充分掌握市场信息和准确研判市场趋势,有效降低市场交易成本,从而抓住“双碳”目标所带来的商业机遇和政策红利。为此,我们正积极探索建立国家和地方的气候投融资项目库,选择具有技术创新性、商业可行性、气候效益显著的项目入库,建立高效的产融对接平台,通过信息公开和标杆项目示范推动和引导地方落实碳达峰行动。下一步,将会同相关部委,推动国家气候投融资项目库将与资本市场、金融机构、中介机构和科研院所紧密合作,打造促进气候投融资的综合服务体系。
三是通过政策协同和金融创新,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打造统一的气候投融资要素和资源市场。实现“双碳”目标和控制碳排放是“全国一盘棋”,是各地区和各行业的共同责任。同时,要加强气候投融资与国内外股权市场、证券市场和金融机构的合作衔接,鼓励气候信贷、气候债券、气候保险、气候基金等金融创新,引导资本市场以“双碳”目标为导向,优化资源配置和服务实体经济。
四是要建立科学统一的气候效益和碳排放的计量核算标准和信息披露制度,推进气候投融资商品和服务市场高水平统一。要制订统一规范的碳足迹标准,支持金融机构和企业开展全生命周期的碳排放核算和管理,有效防范气候物理风险和转型风险。目前,我们正在探索制订统一的气候信息披露标准,鼓励和支持重点地区、行业和企业公开承诺具有雄心的“双碳”目标,制定和实施切实可行的低碳战略,定期公布气候投融资活动和碳排放水平,使信息披露成为高质量低碳发展的有效监督手段和倒逼机制。
五是要加强目标引领和政府引导,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和治理能力,推动气候投融资市场监管公平统一。生态环境部将为各地区和各行业开展气候投融资工作提供有力的政策引导和技术支持,创造有利的政策环境和工作条件。同时,生态环境部正与相关部门紧密合作,加强对气候投融资工作的指导和监管,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我们还开展了相关研究,探索运用区块链、大数据等高科技手段提升对气候投融资和碳排放权交易的管理能力,推动气候投融资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
六是要坚持市场主导,破除地方保护和区域壁垒,不断优化气候投融资的营商环境。推动气候投融资工作需要破除阻碍资本自由流动的各种限制,打破各种形式的地方保护主义,有效吸引和撬动社会资本和国际资金进入气候领域。去年年底,生态环境部等九个部门共同发布了《关于开展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试点地方通过政策协同和机制创新,有效识别阻碍气候投融资发展的关键问题和市场障碍,推动形成地方政策与实现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间的系统性响应,通过出台地方性配套激励措施,引导各类投资和社会资本精准配置气候投融资标的。目前气候投融资试点已基本完成了评审工作,即将全面启动运行。
第十届(2022)SIIFC国际研讨会由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研究院、中国金融信息中心、爱丁堡大学商学院、伦敦大学学院可持续建筑学院等单位联合主办,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协办,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上海金融业联合会指导。